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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病的概况


性病的概况

  一、性病的概况
  性病(Venereal Disease,VD)的全称是性传播疾病(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,STD),为了临床实用,现仍从俗简称之为“性病”。性病学是性学中性医学的组成部分,它与男科学、女科学同是性医学的一个层次,三者构成性医学的主体,是临床医学、社会医学、传染病学的重要方面。
  在1975年以前,医学传统上只有梅毒、淋病、软下疳、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和腹股沟肉芽肿等五种性病,可称之为“经典性病”。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把20多种与性交传播有关的病都叫“性传播疾病”,扩大了性病的范围。其病原体由小到大依次可分为10类:病毒、衣原体、立克次体、支原体、螺旋体、球菌、杆菌、真菌、原虫、寄生虫等。
  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中将多种性传播疾病归为乙类传染病,如病毒性肝炎、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、艾滋病、淋病、梅毒、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等,并规定对艾滋病要实行强制管理。
  各种性病的诊断和防治都有其共性和个性。它们的共性如:患者既有因性交而感染者,也有无辜感染者;既有长期带菌而不发病者,也有病情严重或不治自愈者;既有生理病理问题,也有心理伦理问题;既需要综合治理,又需要因人而异。它们的个性将在以下各部分分别介绍。
  至于性病的治疗,除了艾滋病以外都不困难。例如仅四环素就可以治疗衣原体、立克次体、支原体、螺旋体、球菌、杆菌所引起的性病。又如淋菌虽易产生耐药性,但有八大类几十个品种的药物可以治疗它。较为困难的是,性病不仅与皮肤科相联系,而且还涉及内、外、妇、儿、五官各科,各科医生对性病的诊疗水平差异较大,误诊误治、漏诊漏治的事例时有发生,有的后果极为严重。
  预防性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,它所涉及的性心理、性伦理课题远远超出了性生理、性病理的范畴。这是一个高层次的性学问题,但各科医生无暇顾及,社会学家不屑顾及,单是洁身自爱的说教或疲于奔命的扫黄挡不住澎湃的性潮,人们潜在的性渴望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,就会导致许许多多不该有的社会悲剧。因此,性病的防治不仅是性医学的组成部分,更与性学的总目标“扫除性盲、防治性乱、优化性恋”有联系。这既要在总体上加强教育和法制疏堵的结合,又要在具体上指导避孕套和特效药的使用,防治结合。可见医务工作者对性病学、性医学和性科学三大层次都应有基本的了解,才能为“有性病之人”提供满意的防治服务。
  满意的性病治疗是一项综合艺术,在10大类性病病因和10大类性病药物中,医生应能游刃有余,为病人择取最佳方案。其择佳原则是:诊断明确、疗法可靠、简便易行、利多弊少、因人因时因地因病制宜、防治结合、综合治理。
  二、性病患者的求医心理
  1.不愿让男医生看病的女病人:美国杰佛逊医学院的一位教授曾经感叹道:“美国妇女宁可忍受痛苦,冒生命之险,也不肯轻易暴露她们的患病部位……”。
  的确,愚昧保守的观念对医患关系影响是广泛的,有时甚至是“杀人不见血”的。中国历史上有个著名的“乳疡不医”的故事,说的是元代一个妇女,乳房生疮,疼痛难忍,别人叫她请医生诊治,她却说:“宁死,此疾不可让男人见。”
  时代发展到今天,愚昧保守的观念仍然妨碍着正常的医疗活动。南京一家大医院曾发生了这样一件事:一个男实习医生参与一个女病人的诊疗后。竟被守候在门外的该妇女的丈夫殴打。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狭隘,不如说是愚昧和野蛮。
  在医学活动中。临床检查、手术以及其他操作常要求病人暴露躯体的某些部分或全身,倘若病人不能正确对待,心理上便会产生很大压力,甚至影响医生正常的诊断和治疗。因此,作为病人,特别是女病人,应该清除头脑中的保守观念,积极配合医生的诊治。否则,我们的医疗活动岂不是又要倒退到“引线搭脉”的时代了吗?人类的医学已经步入现代化阶段,人们的观念也应同步更新。
  2.诊病须恪守性道德,保护妇女权益:针对性功能障碍的心理治疗和行为疾病的治疗统称为“性治疗”,在性治疗中不仅要求医生恪守性道德规范,而且也要求妇女珍视自己的性权益。
  (1)尊重妇女人格:在性诊治中,医生处于职业优势,病人处于被动、依从地位。医生心理是平静的,病人则处于疑惑、恐惧、羞怯等状态之中,这就要调整医患关系,逐步使之处于平衡状态。首先,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不得强迫妇女做不愿意做的检查;体检时不随便暴露无关部位,严禁在不适当场所进行性治疗和性咨询。其次,一定要慎用激素类药物和药理作用不明的兴奋剂以及苯丙胺等,更不能在患者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人体实验。作为妇女要熟知自己的权利与义务,尊重自身的人格地位,积极配合医生共同完成诊治任务。
  (2)保护妇女的名誉:妇女名誉是在社会环境中形成的对女性的群体的舆论、评价。在性诊治中。医生要注意保护妇女的名誉权和隐私权,要保护其生理、疾病的隐私,要保护强奸受害者的名誉。医生不仅要医治妇女身体上的创伤,还要医治精神上的创伤。更要保护受害者的名誉。作为妇女要自尊、自强、自重,珍视自己的权益。社会上一些坏人,正是利用个别妇女不自尊、不自重,或受到性侵犯时不敢泄漏,怕有损名誉的心理而一再侵犯妇女的权益。进行违法犯罪活动。这一点应当引起妇女们的警惕。
  三、性病的历史
  人类对性病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。15世纪以前,人类对性病缺乏认识,也无治疗方法。15-16世纪,欧洲梅毒大流行,人们才开始探索性病的致病原因、诊断方法和治疗手段,最初采用砷剂和铋剂来治疗性病,但这些药毒性大,效果也不理想。直到1943年,莫荷尼将青霉素用一治疗性病,才逐渐地减轻了性病对人类的危害。
  我国性病史包含着许多的血和泪!这是用生命写成的凄惨史,是千百不幸者及家
庭的苦难。在旧中国,性病泛滥,东北一人口不足30万的地区,竟从娼妓中查出性病患者2943人!那么,性病这一恶魔是怎样进入中国的呢?
  我国的娼妓始于夏、商、周三代,而盛行于唐代,但唐、宋以前的史书和医籍上却未见性病的记载。有案可查的是,我国明代时,葡萄牙人远航广州经商,才将性病传染给广州一带的娼妓,然后由这些娼妓传染给狎妓的男子,性病便逐渐中国蔓延开来。明代大医学家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中记载:“近弘治、正德年间因梅疮盛行,率用轻粉取效。”前辨在《续医说》中也录道:“弘治末年,民间患恶疾,自广东始。吴人不识,呼为‘广疮’,又以其形状,谓之杨梅疮。”明弘治、正德年间,为公元1488-1521年。可见,我国最早发现性病是在明代中叶,距今已有五百余年的历史了。
  古代扬州、苏州及宁波一带素有“官妓”的劣习。到清道光年间,京、津、沪等商埠城市也渐开妓院淫风,随后全国各地仿行,买妓、卖妓、狎妓日盛,性病因此得以流行。
  性病中尤以淋病为甚。它的危害在于传播面广,不但性匀可以传染,还可通过浴巾、手帕、浴盆等途径危及健康人群;而最难治的是梅毒,它可以侵害人体所有的器官,甚而遗害患者女子。目前艾滋病无药可医,危害之大胜于梅毒,望国人借鉴。
  这种疾病已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。1983年,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召开性病会议,专家们研究决定,把由性接触传染的疾病由原来五种增加到十种,目前我国临床多见的有:①非淋病性尿道炎;②尖锐湿疣;③生殖器疱疹;④加特纳菌性阴道炎;⑤滴虫病;⑥生殖器念珠菌病;⑦阴虱;⑧疥疮;⑨乙型肝炎;⑩艾滋病。
  目前性病还在急剧上升,再加上对艾滋病还无有效治疗方法,如果这些状况得不到改善,将会威胁人类的健康、社会的安定、经济的发展。因此,有人提出这样的忠告;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幸福,需要全人类共同努力防治性病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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